經常會思考到,”我所認為我想做的事”跟”別人認為我想做的事”之間總是有那麼一段差距。我所認為我能做的事,是一種理想,一種對自己的期許,是一種完美狀態的心情。這有可能不切實際,太過理想化,或太過抽像。以至於自己想做的事情會在能力範圍之外,或是現實當中不被需要的。這可以說是”理想我”的象徵。

而別人認為我想做的事情,通常是自己能力範圍內可以達成的,現實狀況中可能因為外在環境而有所限制的任務,以有限的條件之下達成目的。這可能不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,而是因為別人需要,或是條件有限。這是”社會我”的象徵。

像是五月天【三個傻瓜】MV當中的女主角,從小就夢想成為太空人,但是外在因素,讓別人認為他適合做甚麼,而去做甚麼,因此成為一個她自己不想要的整型醫師,事實證明這是他能力範圍內能做到的事,但是打從心底,她就是想要成為太空人。究竟,人到底要以”理想我”為目標,還是”社會我”,也許整個社會環境是需要我成為一名軍人,對家庭對國家都是有益的,但是從心理層面來說,這並不是自己想要的,就算成為一個偉大的軍人,也不能踏踏實實的實踐自我理念。假設我對於烹飪有相當的理念,然而,假設性的問題,成為廚師或許對整個社會整個環境包括家人朋友並不會有所益處,完全只是自我理念的實現,我還是要朝這個目標前進嗎?

我很羨慕一些同年紀的朋友們,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,環境也需要他擔任這樣的職位,那些人的社會我跟理想我幾乎接近,這樣不就是太完美了嗎?能做自己想做的又是別人需要的事,真是可遇不可求的嗎?供需平衡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情況嗎?

還是我要到一定年紀,事業有成的時候,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?為何不在現在就開始朝著這個目標前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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